拖数日才办马国18诈骗犯 检:须由中国提供证据

21.04.2016  13:31

台中地检署侦办台籍人士在马来西亚电话诈骗案,检方漏夜侦讯后,将其中18人声请羁押获准、2人限制出境。检方吁中国大陆方面能提供被害人清查证据,协助将该集团以一罪一罚来定罪。

20名涉嫌在马来西亚从事电话诈骗的台湾人遭驱逐出境后,15日深夜搭机返台,但当时应无明确犯罪事证,警方讯后只得将人全数请回,引发社会一片譁然。

台中地检署表示,当时因人、证分离难以处分,后续已请马来西亚方面提供相关事证,也掌握该集团在马来西亚机房伺服机拨打诈骗电话的纪录,并挂号监听该集团在台的联络人;因而取得相关的犯罪报告及搜证照片后,20日晚间传唤20人到案说明。

检方讯后,其中有18人坦承涉案,向台中地院声请羁押。法官认为该批嫌犯涉嫌诈欺罪,有串证及反覆实施同一犯罪之虞,今凌晨2时许裁定16男、2女羁押禁见。

但为何要延宕数日才办人?检方强调必须依马来西亚提供的相关事证才能侦办,但目前掌握的还仅是该集团涉及诈欺未遂罪部分,还必须由中国大陆方面提供被害人清查证据,才有办法依一罪一罚,起诉该批诈骗集团成员。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