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个小时滚床单4次 前女友告前男友性侵

04.04.2018  15:46
2018年04月04日 15:03 中时电子报 张达智

究竟是怎样的情爱纠葛,让一对男女在6个小时内发生4次性关系,而女方却在事后告男方性侵?

台北一名女子指控,去年8月某日晚间道吴姓前男友住处聊天。据苹果报导,清晨5时许,吴男想要爱爱,她虽拒绝仍遭吴男霸王硬上弓得逞;之后直到早上11点,吴男又违反她意愿,不顾她下体疼痛,嘿咻了3次,等于在6小时内,遭吴男性侵4次。

吴男到案对4次性行为坦承不讳,但表示全是你情我愿,至于当天为何如此「勇猛」?吴男说,因为两人之前大吵,和好后一起吃饭过夜,但过程仍吵闹不断,所以才会发生「吵完后做爱」的状况。

台北地检署检察官调查发现,女子在两人发生4次性行为期间,有到住处外上厕所、喝水,表示她随时可离开,但女子仍与吴男共眠,综合各项事证,认定吴男罪证不足,将他不起诉。

(中时电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