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妹控遭同居人性侵39次 法官:交往期间曾与另2男过夜

20.12.2017  11:43
2017年12月20日 11:01 中时电子报 张国钦

未成年的传播妹小春(化名),控告遭同居人阿成性侵39次,但法官查出,小春与阿成同住期间,曾多次与另两男小猴、龙纹外出过夜,最后仅认定被阿成性侵1次,二审依奸淫幼女罪判刑阿成3年2月。

检警查出,小春与阿成在104年8月认识,并住在他家,两人于同年10月发生性关系,两人从104年10月10日第1次发生性关系,到11月19日凌晨最后1次,共嘿咻39次。

据《 联合新闻网》报导,法官审理时,小春证称她与阿成同住期间,曾跟另一名男子小猴(化名)出去玩3天住在外地,当时阿成并没有去,另也去住过另一名男子龙纹家里数次,加起来共5、6天。

合议庭从小春的证词查出,她与阿成同住期间,曾多次与他人在外居住过夜数日,显然与她对检察官所述每天与阿成至少有一次性行为证言不符,遂认定小春与与阿成发生一次性行为,予以判刑。

(中时电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