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命案引死刑争议 许文彬:死刑宜慎不宜废

29.03.2016  21:07

内湖发生4岁女童遭割喉命案,群情激愤,再度引发死刑存废争议,总统府国策顾问、中华人权协会荣誉理事长许文彬律师今强调,死刑「宜慎不宜废」,死刑制度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废死将伤害国人法律感情。对于法官屡以「有教化可能」、人权两公约,作为不判死刑的理由,他深不以为然。

许文彬说,有人认为一再发生随机杀人案,显示死刑并未发挥吓阻犯罪效果,但他认为死刑制度的设计,原本就不是用来吓阻犯罪者,而是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让司法天平不致于过度往加害人倾斜,如果贸然废死,恐怕会严重伤害人民的法律感情。

他强调,我国现阶段未废死,但近年来有不少法官,动辄以被告有「教化之可能」、违反人权两公约等理由不判死,但刑法57条所规定的科刑轻重标准中,并没有包括「有教化之可能」。若法院交由医院、鑑定机关来判断被告是否有「教化可能」,医院岂非凌驾法院?人民法律感情也将难以接受。

另两公约只要求死刑限于「最严重之罪」,但未规定不能判死,目前如美、日等先进国家仍有死刑判决、继续执行死刑,台湾现仍有死刑制度,法官为何不依法律规定,咨意不判死刑?他认为司法院应就目前法官「想尽办法不判死」的情况,对外说明司法政策。

对于犯下这起人神共愤凶案的王姓嫌犯,家人称他患有精神疾病,外界认为王嫌会因此获得减刑,但许文彬说,王嫌曾吸毒,其精神障碍状况,属刑法19条规定「自行招致」情形,恐不得减刑。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