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女爽当「婚宴蟑螂」没事? 检:公诉罪须依法送办

28.11.2017  11:15
2017年11月28日 10:55 中时 陈志贤

疑有吃霸王餐恶习的宋姓、王姓母女檔,被爆料25日到台北市信义区某婚宴会馆,没包礼金还吃不认识的新人喜酒,白吃白喝,虽然新人及家属对「婚宴蟑螂」母女不愿提告,但台北地检署认为,母女俩可能涉及诈欺得利罪,由于诈欺得利罪属于非告诉乃论之罪,警方仍须依法调查后移送检方处理。

警方调查,54岁宋姓妇人与24岁王姓女儿,分有伤害、偽造文书与诈欺前科,11月12日,王姓女子打电话向北市松德路汤包店订购460元的汤包、排骨酥汤与小菜,要求隔日外送至住处,隔天却表示身上没钱。信义警分局已依诈欺罪将王女函送北检侦办。

但王女及母亲宋妇25日现身信义区婚宴会馆,到王姓男子的婚礼白吃白喝,她们冒充新郎小学同学,主菜还没上,就开始疯狂打包,甚至跨桌打包满满2大袋菜肴。后来王女还参加新人互动游戏得奖,上台与新人合影,高调行径引起眾人怀疑。

新郎父亲问王女哪所国小,她却答不出;亲友请餐厅报案,员警到场将她们请出大厅,岂料2人竟自称是弱势,「弄我们,没好下场!」新郎父亲抱怨,「连张红纸也没收到。」新郎则大方表示,就让他们带走菜肴,不愿意提告,「只是觉得好气又好笑。」警方表示,「婚宴蟑螂」行为触犯诈欺罪。

北检表示,刑法339条诈欺得利罪,依法可处5年以下徒刑,由于该罪为非告诉乃论之罪,也就是俗称的公诉罪,虽然新人及家属不愿意提告,但警方仍须依法调查并移送检方处理。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