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永丰金案 遭通缉的前元太科技董座返台300万交保

26.09.2017  18:30

涉及永丰金违法放贷案被通缉的前元太科技董事长刘思诚,今天搭机返台,并在曾任法务部政次、高检署检察长的律师陈守煌陪同下归案,台北地检署侦讯后,依违反银行法谕令刘思诚以300万元交保。

台北地检署上月侦结永丰金弊案,涉嫌主导挪用、超贷金额逾2.57亿美元(约台币78亿)的永丰金前董事长何寿川,被起诉求刑12年,併科罚金3.6亿元,没收不法所得1200万美元。台北地院裁定何4亿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但涉案的刘思诚,因未到案遭通缉。

刘思诚是何寿川连襟,被控涉嫌协助何寿川,以元太科技资金购买三宝集团旗下Giant Crystal的可转债,涉嫌违反银行法。

据悉,刘思诚先前曾透过律师与检方联繫,表示愿意至北检说明,今天搭乘清晨的班机返台后,因北检已对刘发布通缉,随即将他从机场带往北检侦讯。

北检指控,何寿川涉嫌在任内与三宝集团董事长李俊杰共谋,由何指示下属在无担保品的情况下,违法融资予三宝集团,另以预付租金名义挪用永丰余投控、元太科技资金,投资李位在中国上海的1788大楼,总计动用逾2.57亿美元进行个人投资。

检方痛批何「将上市柜公司资產当作私人金库」,且无悔意,今年8月依违反金融控股公司法之特别背信罪、证券交易法特别背信等罪嫌,起诉何寿川等19人。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