馊水油混饲料油出售强冠 黑心油商判9年6月

27.10.2017  22:28
2017年10月27日 20:26 中时 洪荣志

云林县莿桐乡晋鸿、晋泷及福泷等3家公司负责人郭定,被控从2012年起连续3年从越南进口饲料油及收购馊水油混充食用油后,卖给正义、强冠等公司制成食用油出售,数量高达467万公斤。云林地院原本判刑10年2个月,台南高分院27日依违反食安卫生管理法等罪改判9年6个月,併科罚金900万元,犯罪所得5625万多元一併没收。全案还可上诉三审。

二审指出,郭定以2名儿子的名义分别开设晋鸿、晋泷、福泷等3家公司,从2012年元月至2014年5月,从越南智兴、庆隆、俊成及香港金宝元等4家贸易公司,以每公斤23至32元不等的价格,收购制程不明的动物油脂、动植物混合油脂等饲料用油,还从全国各地以每公斤21.5元的搜购馊水油,经与进口的饲料油混合后,混充食用油以每公斤34至40元转售。

经统计,郭某3年来共卖出467万公斤黑心油,给食品业者郭烈成、强冠、鑫好、进威、正义、北海等公司、工厂及个人,制成食用猪油或其他食用油品,转卖到各大卖场或商店贩售。

云林地院审理时,认为郭定所为危害国人健康甚鉅,依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诈欺取财等罪判刑10年2月,併科罚金900万元;不过,二审认定郭某只是帮助犯,鑑于他帮助的其他被告一审判刑都比郭轻,经审酌轻重原则后,改判9年6个月,併科罚金900万。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