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部成立死刑救济审查小组 保障人权

24.03.2016  21:10

法务部今天举行部务会报,部长罗莹雪同意检察总长顏大和意见,指示最高法院检察署成立「死刑案件救济审查小组」,针对确定判死但具重大争议而未执行者再次审核,落实人权。

法务部下午举行部务会报,针对判决死刑确定的嫌犯,为避免冤狱发生,罗莹雪同意顏大和意见,指示最高检成立「死刑案件救济审查小组」。

法务部指出,此小组将针对确定判死,且具重大争议而尚未执行的案件再次审核,查明是否有再审或非常上诉理由,并提出救济,贯彻法务部保障人权、减少执行死刑的政策。

法务部认为,鑑于执行死刑后无可回復性,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20条第1项第6款、第3项去年2月4日修正公布施行后,对于判决确定前存在的事实、证据,均可为受判决人的利益声请再审。1050324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