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心证若无伦理 恐成社会乱象根源

21.12.2015  09:12
法官没有同理心、被讽刺为恐龙法官的案例层出不穷,不仅引民怨也可能成为社会不公的祸源。图为民间司改会公布2015年度法庭10大酸言酸语榜记者会。(杜宜谙摄)

近年,民眾公共意识高涨,对司法品质要求提高,一些判决引起社会譁然,法官的解释是「依法判决」,但法律之外,法官的心证也会影响判决。资深媒体人徐宗懋以自己三姐被撞成脑重伤昏迷不醒后,4年多来为姐姐所打的刑事及民事官司过程呼吁法官定要谨慎,才可能让我们的社会更公平、安全、美好。

徐宗懋今日投书《中国时报》时论广场以其三姐在2011年遭人撞倒、脑受重伤昏迷不醒后,与肇事者争取理赔、与姊夫争取监护权的刑事及民事官司,4年多漫长诉讼共经歷10个法官。他说将近5年的时间,从自己经歷的反覆冗长的诉讼经验发现,法官是否具备伦理意识关系到诉讼结果。

他认为,法官除了讲法条之外,也需具备伦理意识。倘若是一件严重的刑事案件上,由于法官对付出代价者缺少同情,同时对累犯行为缺乏警惕,说不定会因此让杀人犯和强暴犯轻判然后假释,说不定还被法官认为「有助于两造良性的互动」,结果就是更多无辜之人遭到杀害和强暴。这种无伦理意识的法官做出的判决,对社会反而是种伤害。

(旺报即时)

徐宗懋专栏-当法官缺乏伦理意识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