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性骚女助理不用免职 原因竟是「婚外情未遂」?

12.03.2018  18:43
2018年03月12日 17:57 中时电子报 吕承哲

针对司法院职务法庭,就前法官陈鸿斌性骚扰女助理一案,原被判处免除法官职务,但再审改判罚1年薪约216万,与先前判决结果显然落差过大,引起社会热议。对此,该案受命法官陈志祥在节目指出,陈鸿斌是「试图发展婚外情未成」,没有严重到要剥夺职务的程度。

陈鸿斌被控对一名女助理性骚扰,前年司法院职务法庭判决免除他的法官职务,他不服提再审,本月8日获改判罚款1年薪水216万元,让该案翻案成功的职务法庭5法官中,高院庭长谢静慧甚至愤而辞职法庭法官,表达抗议。

对此,该案受命法官,同时也是基隆地方法院法官陈志祥,在广播节目「蔻蔻早餐」提到,他认为本案根本不是性骚扰。陈志祥认为,陈鸿斌的状况是到牵手、亲吻,不是性骚扰,也不是利用职权,是「试图发展婚外情但没有成功。」

陈志祥指出,宪法有比例原则、刑法有罪刑相当原则,法官逾越分寸要受处罚,但陈鸿斌并非利用职权,也非性骚扰,法官是人,会犯错,犯轻错给予轻度惩罚,犯重罪给予重度惩罚。陈志祥更直言,法官可贵之处,就是不用迎合舆论,要迎合的话,就不必设法官,舆论审判就好了。

至于再审判决引起非议,陈志祥表示,他当然知道这样的判决结果会被骂,他们尊重不同声音,但判决必须符合罪刑相当原则、宪法比例原则。

(中时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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