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珠三角战略 北京支持陆企在港设总部

15.03.2016  23:21

中国大陆国务院今天发表有关泛珠江三角洲发展的指导意见,当中提及支持大陆企业在香港设立地区总部。

指导意见并提出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和离岸人民币中心地位,优化和调整赴港澳「个人游(自由行)」政策措施。

大陆澎湃新闻网报导,有关文件全称「国务院关于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指导意见」,泛珠三角指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等9个省区,加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

指导意见认为,泛珠三角区域设定的战略定位是大陆全国改革开放先行区,经济发展重要引擎,大陆与港澳深度合作核心区,「一带一路」建设重要区域,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先试区。

在深化大陆九个省区与港澳合作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巩固香港国际航运中心地位,支援香港成为亚太区域重要的邮轮母港及国际游轮旅游中心,支持大陆企业在港设立地区总部。1050315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