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速告示字太小看不到 民眾频受罚要求增新告示牌

07.02.2018  11:12
2018年02月07日 10:43 中时 张朝欣

云145县道北港、土库段2处设有旧式测速告示牌,但牌子太小且位置不明显,且未依交通部最新规定增设「三角形测速相机图案」,形成「违规陷阱」,7日县议员蔡岳儒接获民眾陈情,要求交通单位尽速改善,不要把驾驶人当成提款机。

目前云林县内的旧式测速告示牌为黄底黑字,上面写着「前有测速照相」、「前有违规照相请勿超速」等,但大小不一,且经常未立于取缔点前后规定位置,未善尽「明确告知」义务,民眾受罚后怨声四起。

民眾表示,云145县道土库段、北港段,路旁电线杆上设有旧式测速告示牌,但牌子太小位置不明显,还有云164县道的固定式测速照相点,都没有依规定增设「三角形测速相机图案」,根本是「违规陷阱」。

交通部为解决测速告示牌不一情况,去年已公告《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设置规则》,今年1月1日起将在取缔点设置「三角形测速相机图案」告示牌,用易于辨识的相机图案取代文字,但云林县交通单位并未依规定办理。

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规定,採用固定或非固定式科学仪器取得证据资料证明者,于一般道路应于100公尺至300公尺间,明显标示之。

县议员蔡岳儒说,设置测速告示牌的用意,在于提醒驾驶人注意速限,进而维持行车安全,而不是以处罚为目的,若是告示牌不符合告示明确原则,便是把驾驶人当成提款机,令人无法人信服。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