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基会旋转门条款 林中森质疑违宪

28.04.2016  18:24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审查绿委所提《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案,订定「林中森条款」,增设海基会「旋转门规范」,退离职3年内,不得从事离职前相关职务。对此,林中森报告时质疑,此条款有违宪疑虑,不宜对相关人员课以《宪法》保障的工作权限制。

林中森强调,受政府委托的民间团体代表人或受托处理事务人员并未具有职务上的权力,没有业务决定权。若修法增订此条款,最多只能与《公务员服务法》规定相同,仅限制直接相关的营利事业职务,不宜将「非营利」、「职务间接者」纳入,以保障相关人员工作权,并符合《宪法》保障的工作权。

林中森还强调,若不分人员层级高低,将海基会人员全部都以旋转门条款限制离职后的职业选择自由,将不利延揽人才,也不利两岸事务推展。

陆委会主委夏立言表示,增订选转门条款应考量与公务员的衡平问题,因《公务员服务法》仅限定公务员离职3年内不得担任与离职前5年职务直接相关的营利事业的董事、监察人、经理、执行业务的股东或顾问,且罚责中的罚金为100万元,建议两者能做一致的规范。

夏立言也说明,适用旋转门条款的对象除了海基会外,还有臺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臺湾海峡两岸航运协会、台北市航空运输商业同业公会、中华民国对外贸易发展协会等,相关负责人、会务人员可能原本就任职相关事业,若纳入旋转门规范,恐会影响他们接受政府委托处理两岸事务的意愿。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