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侨社撤旗案底定 法官:重大议题!

27.07.2016  02:35
纷扰多年的旧金山中华总会馆撤除我国旗官司宣布正式裁决,案件告一段落。(图:陈子巖摄)

纷扰多年的旧金山中华总会馆撤除我国旗官司,终于底定。原本被撤除的青天白日满地红国旗,旧金山高等法院法官怀斯曼昨天做出最终裁决:该一撤旗案无效,中华民国国旗应挂回原处。

更重要的是,旧金山高院裁定:挂置在旧金山中华总会馆大厅的中华民国国旗已有悠久歷史,儘管近年来该总会馆内部已经出现反对声音与提议,但这更足以证明该撤旗案是一重大议题,因此,必须获得2/3以上出席商董之投票同意,才能通过。

代表原告提出此一反对撤旗官司的辩护律师卲宜台今天对法官的最终判决指出,「中华总会馆应将中华民国国旗恢復展示于中华总会馆」。

其实,原告并非大获全胜。原告为了确保该一撤旗案今后无法再次成功提出,而要求庭上应将该案通过门槛提高至「须获3/4商董同意」,但未获採纳,遭到法官否决。

另外,原告提出向中华总会馆与主导该一撤旗案的黄荣达和黄楚文寻求支付相关律师费用之议,亦遭到法官否决。旧金山高院主审法官怀斯曼裁定,原告与被告各自负担其相关律师费用。

主审法官怀斯曼在最终判决中指出,主导撤旗案的中华总会馆总董黄荣达违反其所托付之职责,而错误的宣布撤旗案获得通过。怀斯曼发官在判决书中指出,在该次的商董月会上有42人投票,过半则须22票,并非黄荣达所称的21票即告过半。黄荣达实有怠忽职守。

旧金山中华总会馆于2013年5月25日商董会中,以21票赞成、20票反对、1票弃权、1票遗失,而强行通过撤除悬挂该馆已有百年歷史的中华民国国旗。在该一撤旗案通过之后,隶属于中华总会馆七大侨团之一的肇庆总会馆3位商董周达昌、关宗鲁、张耀廷即于6月27日向旧金山高院提起诉讼,指控时任中华总会馆总董黄荣达「违背中华总会馆章程」,而提出诉讼,要求法院「撤销该项月会决议,争取回復中华民国国旗在中华总会馆传统地位」。

旧金山高等法院于上月中旬做出「初步判决」,指该一撤旗动议「违反章程」,应予「放回投票前之位置」。经原告与被告各自提出异议之后,主审法官怀斯曼终于在昨天做出最后判决,本案审理告一段落。

(中时电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