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会延长尘爆提团讼截止日 将在周年正式提诉

09.04.2016  14:10

八仙乐园尘爆造成近500人烧烫伤,消基会在去年7月宣布启动团体诉讼,但至今只有41人加入,近450人选择由法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求偿」,但后因士林地检署侦结后,只对活动主办人吕忠吉提起公诉,若要针对八仙乐园业者求偿,受害者必须缴纳逾2亿元的庞大诉讼费,因此消基会延长团体诉讼截止时间至4月30日止,并预计在八仙尘爆周年日,正式提出民诉起诉状予法院。

消基会董事长陆云表示,去年6月27日发生八仙尘爆事件,截至今年3月底,受害499人中,死亡15人、受伤484人,其中已出院者477人、住院者仍有7人。消基会在去年7月3日宣布将依消费者保护法,为所有受害者提起团体诉讼请求民事赔偿,法扶则帮受害者提出刑事告诉。

消基会八仙团讼召集人吴荣达指出,经新北市政府协调,由受害者自行选择委托提起民事诉讼的单位。截至今年初消基会共接受41位受害者团讼委托,原预计1月底向法院起诉,但后来从八仙尘暴受害者协会得知,有不少受害者对消基会团体诉讼「民事求偿」与法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求偿」间的差异不甚了解,因此决定延长收件至4月底,希望为更多受害者争取权利。

消基会义务律师团律师戴智权解释,八仙事件刑事诉讼部分只针对活动主办人吕忠吉提起公诉,受害者若依「刑事提起附带民事求偿」诉讼,请求损害赔偿的对象也仅限吕忠吉和他所属的小公司,但吕资產不足,就算打赢,消费者也很难拿到赔偿,若消费者想另外针对资本雄厚的八仙乐园相关人等提起民事诉讼,得另外负担求偿金额约1.1%的高额诉讼费用,对受害者而言相当沈重。

吴荣达说,若依法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求偿的200多亿估算,1.1%就是2亿多,金额相当庞大,但消费者委托消基会打团体诉讼,团体诉讼费用仅需6000元,且由消基会支出,受害者可以免去高额诉讼费压力,诉讼对象扩大到八仙乐园及吕忠吉,对受害者而言更有保障。因此近日持续在与受害者协会、法扶等单位沟通,由受害者及其家属自由选择民事诉讼委托对象。

消基会表示,八仙尘爆事件团体诉讼受理时间将延至4月底止,届时无论件数多寡,都会进入诉讼前准备程序,5月底完成准备工作,在尘爆发生周年6月27日当天正式提起诉讼,每个人求偿金额不同,少至百万元、多至千万元。受害者若欲参加团体诉讼,可上消基会网站(http://www.consumers.org.tw)查讯相关资讯及填写资料,若欲询问相关事项,可洽消基会专线02-27001234。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