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员本业是救灾救护 运动叙奖不该无上限

23.09.2017  03:34

依维基百科记述,世界警消运动会是每两年一度的国际性运动赛事,参赛者为全球现役或退休的执法人员和消防员,参赛者约有1万名。台湾的国际能见度不高,任何国际性赛事能获奖,「为国争光」让台湾露脸,都是件值得骄傲和奖励的事。

只是奖励标准在哪?上限有没有符合比例原则?都是可以讨论的。以这次比赛消防署发出的公文,提供警政署的叙奖额度供参考,单项获得金牌、银牌、铜牌者,分别可记大功1次、小功2次、小功1次,且未注明叙奖上限。

公务人员都知道,要记大功是非常不容易的事,许多公务人员终其生涯也未曾拿过1支大功。拿金牌并非易事,但依此标准,只要在警消运动会上拿1面金牌,就能记1支大功,且无上限,的确是超乎一般的叙奖标准。

警察的任务是治安和交通,消防员的任务是救灾和救难,比赛只是其次。现在全国警消人力严重不足,参加比赛人员赛前有几个月训练期,期间勤务不会消失,全赖其他同仁分担,若获奖后还有超乎职务的奖励,也难怪会有同仁大嘆,「以后不用救灾救护,只要去当运动员就好了。」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