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境农场拆迁与否 陈威仁:尚待评估

30.12.2015  14:34

对于清境农场农舍是否拆除,内政部长陈威仁今天表示,不评论个案;但他也说,若该区被列为国土保育范围,就不能开发,至于何处会被列为保育区域,必须经过地质、环境敏感调查,尚待资料齐全,才去进一步划定功能分区。

攸关国土保育、规划利用的《国土计画法》、《海岸管理法》及《湿地保育法》立法已全数到位,其中《国土计画法》作为国土规划最上位法律,非都市土地将划设为「国土保育」、「海洋资源」、「农业发展」及「城乡发展」地区,届时如清境农场、乌来山区的部分建物恐面临拆除命运。

营建署综合计画组组长林秉勋表示,清境农场重点在于是否取的农舍申请建照,若合法取得建照,如申请后进一步扩充则属违法;若因国土保育需禁止或限制使用,合法农舍部分会因为权益受损,政府给予相应补偿,但违法则会遭取缔,交由公权力处理。

国土计画法》规定,内政部2年内要公布全国国土计画、地方政府4年内公告直辖市、县(市)国土计画,6年内应公告国土功能分区。陈威仁说,政府也将依法设置国土永续发展基金,分10年提拨500亿元,作为国土保育、復育或损害补偿所需支出。

此外,《海岸管理法》透过计画指导海岸地区的保育与利用,以促进海岸地区的永续发展;《湿地保育法》则以「明智利用」为核心精神,针对湿地不同特性因地制宜,订定最佳管理策略,目前已经公布40处国家重要湿地和41处属于地方政府权责的重要湿地。

陈威仁表示,「国土三法」通过之后,还需要制定19个子法,内政部将于未来3年内订定完成,以达成国土永续发展的目标。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