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船遭日扣押 马总统严正声明3立场

27.04.2016  15:27

东圣吉16号渔船遭日本违法扣押,总统马英九今天提捍卫公海捕鱼自由、反对日本违法扩权、强力维护渔民权益3项严正声明,并要求政院强力交涉、全力护渔,未来均称冲之鸟礁。

马总统中午召开国安高层会议,邀集副总统吴敦义、行政院长张善政与外交部、海巡署、国防部、农委会等相关部会首长,针对我国籍渔船「东圣吉16号」日前在西太平洋「冲之鸟礁」附近公海捕鱼时,遭到日本政府公务船违法扣押并强索保证金,研商具体因应对策。

马总统在会中严正声明3项政府立场:第1,捍卫公海捕鱼自由。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条对于岛屿的定义,日本「冲之鸟」是「礁」不是「岛」,毕竟不到3坪的大小,绝非「适于人居与本身经济生活」的岛屿,因此不能主张200海里专属经济海域与大陆礁层权益,「我国坚决捍卫我国渔民拥有公海捕鱼之自由」。

第2,反对日本违法扩权。日本径自定义「冲之鸟礁」为「冲之鸟岛」的主张,违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条规定,属于违法扩权主张,「我国政府不予承认」。日本在公海扣捕台湾籍渔船并强索保证金的行为,侵犯台湾渔民依据该公约第87条第1项第5款,有关公海捕鱼的自由。

第3,强力维护渔民权益。政府基于维护渔民于公海捕鱼自由,不予承认日本在「冲之鸟礁」的违法扩权主张,未来政府将在该处公海海域强力护渔,以维护渔民应有权益。

马总统并即要求行政院採取以下3项措施:第1,「冲之鸟」是礁不是岛。各级政府机关用语,未来均称为「冲之鸟礁」,而非「冲之鸟岛」。

第2,强力交涉。外交部与驻日代表处立即向日方表明严正立场并强力交涉。

第3,全力护渔。海巡署与农委会渔业署就当地公海捕鱼,提出具体护渔方案并立即切实执行。

马总统并请外交部立即着手研议,就本案寻求其他国际途径解决的可行性,以确实维护中华民国应有海洋权益。1050427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