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览车强制繫安全带 明起上路

28.10.2017  15:54
2017年10月28日 15:45 中时 陈佑诚

交通部昨公告《汽车运输业管理规则》修正,游览车以及行驶高、快速公路的客运,驾驶须告知乘客要繫安全带,若未告知,可罚业者9000到9万元,明起正式上路。交通部也将修法对乘客订罚则,4岁以上乘客若不配合繫安全带,未来可罚1500到6000元。

国道1年多来发生多起游览车或客运的重大车祸,许多人将矛头指向国内没有硬性规定搭乘游览车或大客车应强制繫上安全带。今年2月,蝶恋花旅行社游览车在国道5号翻落造成33人死亡,交通部长贺陈旦在立法院交通委员会接受立委质询时,允诺检讨。

9月11日发生客运于国道1号自撞护栏,6名乘客疑抛出车外死亡,交通部再度承受各界压力,贺陈旦指示修法加速进行,不能再拖,以10月底前完成《汽车运输业管理规则》修正公布,并完成三读为目标。

交通部9月中已预告修正《汽车运输业管理规则》,昨日进行公告,4岁以上乘客搭乘游览车,须全程繫安全带;搭乘公路或国道客运时,在车辆行驶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时须繫安全带,新规定10月29日上路。

不过,目前法规仅能针对业者未告知部分开罚,对乘客仍没有强制力。交通部表示,近期将修正《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立法院本会期将会讨论修法,若业者已尽告知责任,乘客仍不繫安全带,游览车行驶于一般公路时可罚乘客1500元,游览车或客运行驶于国道或快速公路时,将可罚3000到6000元,最快明年元旦起可对乘客开罚。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