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灭蟑真性侵 男子判1年8月

30.04.2016  00:23

一名巫姓男子透过脸书认识一名女子展开追求,女子发现租屋处有蟑螂,联络巫男后,巫男却进入女子租屋处性侵女子,遭判1年8月。

根据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决书,巫姓男子2年前透过脸书认识了一名女子,產生好感后有意追求,因此常和女子联络;女子发现租屋处浴室有蟑螂,感觉惊恐,因此要求巫男帮忙。

巫姓男子赶到女子租屋处帮忙灭蟑,见女子独居有机可趁,不顾女子反抗,脱掉女子衣裤性侵得逞,女子事后向警方报案,巫姓男子遭检方提起公诉。

地院法官审理此案,巫姓男子坦承犯案,2人事后和解,巫姓男子赔偿新台币25万元,不过法官认为,被告利用女子信任求助的机会,不思正当手段追求,一时性欲衝动,无视于告诉人性自主权,对其身心有负面影响。

不过考量被告坦承犯行,并和被害人调解,被害人也表示不追究刑事责任,因而判处巫姓男子有期徒刑1年8个月,缓刑4年,全案仍可上诉。1050429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