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灯泡案 王景玉:古代打仗都是砍人头

25.05.2016  15:45
王景玉今上午由士林地方法院检察署移审士林地方法院,召开移审庭,决定其是否续押,王景玉下车时戴着口罩,步入士林地检署。(陈麒全摄) 王景玉今上午由士林地方法院检察署移审士林地方法院,召开移审庭,决定其是否续押,王景玉下车时戴着口罩,步入士林地检署。(陈麒全摄)

内湖女童小灯泡命案,士林地方法院今天召开接押庭,凶嫌王景玉面对法官询问行凶过程,他从买刀到埋伏在西湖国小旁伺机而动,到挑选女童犯案,详细叙述犯案过程。他说「自己是四川人,认为女童也是四川人,杀了她以后,出狱后会有四川女孩来找他,跟他传宗接代。」

法官问,为何用选择用斩首的残忍手法。王回答,因为刺一刀会流血,而且古代打仗都是砍人头,砍一刀就会死。

王景玉坦承杀害女童,但对于检察官起诉凶器是「剁刀」,他认为检察官写错,应该是「菜刀」,而公诉检察官强调他犯10年以上重罪,有逃亡再犯可能,建请羁押时,王景玉歪着头目露凶光看着检察官,并以自己创造的词汇「地下党」,告诉法官他没有在玩。

法官谕知,王景玉有逃亡之虞,裁定继续羁押并禁见时,他强调自己没有共犯,不应该被羁押,还骂法官在玩「地下党」。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