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追踪炼钢炉碴去向 环署研议清运车辆加装GPS

25.05.2016  16:11

依现行经济部事业废弃物再利用办法规定,业者可自行或委托合法运输业者代为清除废弃物,立委质疑不肖业者便钻此漏洞,假借再利用之名,行违法倾倒之实。对此环保署副署长张子敬回应,会与经济部研议修法,规定统一由具GPS的车辆清运。

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今天检视经济部事业废弃物再利用管理办法修正案,是否足以妥善清理电弧炉炼钢炉碴。立委吴玉琴质疑,现行法规授权事业或再利用机构可选择自行清除、委托合法运输业或委托领有废弃物清除许可证的公民营清除机构,协助清除事业废弃物,不过前两者环保署都无法有效管控,让不肖业者有漏洞可钻。

张子敬坦言,过去因以资源的角度看待,未要求一定要取有许可的清除机构处理,不过环署也已发现这问题,未来会和经济部工业局一起研商,要求清运业者都要取得清除处理许可及加装GPS,防止事业废弃物从產源直接被弃置。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