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焚化厂争议 环保署:反映民意补助修缮

29.03.2016  00:11
「家户垃圾与事业废弃物妥善处理」全国层级政策会议在中市举行,產业界、学界及环保团体人士与会。(陈淑芬摄)

「家户垃圾与事业废弃物妥善处理」全国层级政策会议28日召开,针对林内及台东两座焚化厂争议,废弃物管理处长吴盛忠承诺政策白皮书将反映民意,林内焚化厂待新政府做决定;台东焚化厂由环保署补助修缮及评估。

环保署将提出「家户垃圾与事业废弃物妥善处理」政策规划白皮书,经举办「共识凝聚会议」、「分区预备会议」后,今天在台中世贸中心举办「家户垃圾与事业废弃物妥善处理」全国层级政策会议,產业界、学界及环保团体各界人士与会提出建言与意见,会中达成焚化炉建议落实区域联防机制等15项结论。

针对已兴建完成、尚未营运的云林县林内及台东焚化厂,会中引起争议及讨论。看守台湾协会秘书长谢和霖表示,两座焚化厂都有环评及民意等争议,只要外县市协助处理当地垃圾,就不需启用,避免更多污染问题。

环保署废弃物管理处长吴盛忠在会中承诺,未来白皮书撰写原则将朝向,林内焚化厂因民意反对启用,属于重大争议政策,环保署将反映各界意见,待新政府做决定;台东焚化厂部分,则由环保署补助台东县政府办理焚化厂修缮及委外营运管理可行性评估,视评估结果办理。

在焚化炉区域联防机制方面,高雄地区业者争取焚化炉处理在地事业废弃物优于外县市家用垃圾,现场引发处理位阶争议,经讨论后决议由中央统一协调、地方调度,优先收受家户垃圾,如有余裕量,得供一般事业废弃物进厂。

针对目的事业主管机关设置事业废弃物处理设施地点,彰化县环境保护联盟总干事施月英提出,应从严採明定地点设在工业区及园区,否则日后难以管理规范;有学者及业者则提出,採「合适地点」即可,设置范围较为广泛。经激烈讨论,决议折衷採用「应在工业园区、科学园区或特定目的事业园区等合适地点」。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