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委踢爆:中研院法律顾问根本无律师资格

18.04.2016  16:04
立委陈宜民踢爆,日前出面说明中研院长翁启惠(图)未违反中研院《科技移转利益衝突迴避处理原则》的法律顾问根本不具律师资格。对此翁启惠回应,「这真的要道歉」。(本报资料照片)

中研院长翁启惠今天赴立法院备询,眾多立委轮番上阵询问有关浩鼎股票案。立委陈宜民踢爆,日前出面说明翁未违反中研院《科技移转利益衝突迴避处理原则》的法律顾问根本不具律师资格。对此中研院回应,因市场行情所致,陈宜民要求检讨、改进。

上周中研院法律谘询顾问郑哲民出面向媒体说明,翁启惠女儿持股非中研院技转所得,不违反中研院《 科技移转利益衝突处理原则》,不过陈宜民质疑,郑并不具有律师资格,「怎么有办法提供建议?」

对此翁启惠回应,「这真的要道歉」,以前是与律师事务所有合约,中研院人员补充说明,现在因市场行情才如此,「我们也一直希望聘到具律师资格的顾问」。陈宜民说,中研院一年预算有150亿元,不可能没钱聘律师资格者当法律顾问,应检讨改进。

(集团连线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