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卫爱滋病毒感染者就学权 疾管署上诉
26.04.2016 22:44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阿立是爱滋病毒感染者,学校得知后,禁止他上游泳课,且屡遭约谈,威胁他自动退学。卫福部为阿立争取就学权益,却判决败诉,疾管署决定上诉到底。
爱滋病感染者权益促进会秘书长林宜慧今天说,在一次健康检查中,某大学得知阿立感染爱滋病毒,要求他用餐的餐盘要分开清洗,且不能上游泳课,学校老师也几乎每周约谈阿立,且希望他主动退学,不用学习的这么辛苦,甚至威胁阿立若不自动退学,就要把病情告知家人。
她说,在阿立毕业前,被学校以态度不佳、顶撞师长等理由,连续记过导致操行成绩不佳被退学。阿立向卫福部申诉后,卫福部认定学校因歧视爱滋学生,藉由学生违反校规理由给予重罚,达到将爱滋学生逐出校园目的,处分学校应恢復阿立的就学机会或双方和解,但学校不服提出行政诉讼。
日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决卫福部为爱滋感染者争取就学权益败诉。
疾管署长郭旭崧表示,对这个结果很痛心,这对于执行权益保障的单位是很大的挫败,不可能就此罢手,决定提起上诉,也希望跟这所大学有机会谈一谈,达成双赢的局面。
他说,法院的一审判决没有否认学校的歧视行为,却认定卫福部没有推翻学校退学处分的权力,但这样明显忽略「人类免疫缺乏病毒传染防治及感染者权益保障条例」的立法精神,也就是给予反爱滋歧视主管机关预防或消除歧视行为的裁量权力。
郭旭崧说,判决使卫福部无法给受歧视迫害的爱滋感染者实际帮助,甚至使其他公部门因歧视而做出的行政处分可以豁免于反爱滋歧视法制之外,明显与国际上反歧视的精神背道而驰。
疾管署表示,未来也会持续捍卫爱滋感染者的就学、就业、就医等合法权益,呼吁爱滋感染者若受到各式不公平待遇或歧视时,可寻求卫生局人员的协助积极争取自身权益。1050426
(中央社)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26.04.2016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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