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特赦 31527名罪犯被释

25.01.2016  21:58

据新华社报导,2015年8月29日,大陆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特赦令,决定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之际,对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这次特赦工作已在规定的2015年底前圆满完成,全国共特赦服刑罪犯31527人。

这是大陆现行宪法确立特赦制度以来的首次实践,对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本次特赦的服刑罪犯包括4类:参加过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中国人民解放战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参加过保卫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对外作战的;年满75周岁、身体严重残疾且生活不能自理的;犯罪时不满18周岁,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特赦决定和特赦令规定几种严重犯罪除外。

经大陆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全国共特赦服刑罪犯31527人。其中,第一类罪犯50人,第二类罪犯1428人,第三类罪犯122人,第四类罪犯29927人。特赦工作在2015年底之前如期完成。

(旺报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