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逃跑犯萧国昌 昔日自白犯案百件被称杀人魔王

11.05.2017  14:16

从澎湖逃跑到台湾的假释犯萧国昌,24年前被逮捕时,曾自白犯下上百件杀人抢夺性侵案,被称为杀人魔王,最后,法院认定的犯罪事实,只有1件强劫强奸、1件预备强劫强奸、1件强劫、2件窃盗、1件抢夺,共六件犯行有确实证据,其他包括9条命案在内的100多件起诉犯行,几乎全部只有自白,有的甚至人证、物证都明显证明不是萧国昌所为。

萧国昌,是在民国82年9月间,因窃盗案为北市警中山分局循线逮捕移送台北地检署,为检察官下令羁押看守所后,经过万华、松山、信义、大安、大同等分局先后争相借提,不到1个月的时间,萧国昌自白犯下8件杀人、强奸杀人命案,以及100多件的强奸、强盗、抢夺等重大刑案,一时间,四年多来没有破的命案和其他刑案,都是萧国昌所犯,萧也因而成为国内近年来犯案最多、手法最恶劣的独行盗。不过,台北地院合议庭调查后发现,大多数是警方「灌水」所致。

而自白犯下100多件盗匪、强奸、抢夺、窃盗案及9件命案的被告萧国昌,被检察官据以提起公诉后,歷经3年9个月的诉讼,最高法院在86年判决萧国昌无期徒刑定谳。并在同年11月21日发监执行。

萧国昌自十九岁开始,就是监狱与职训总队的常客,因犯窃盗、妨害自由等罪,一再进出监狱,田79年3月22日执行完毕,于80年3月27日随着渔船出海,至81年才返港,返港后,他又犯窃盗罪被判处1年徒刑,于81年8月20日起被羁押,至82年8月才获释。

萧国昌在监狱外的时间还是一再犯罪,不久之后,再度因为强盗、窃盗等犯行被捕。

萧国昌落网后,不但自白犯罪,甚至主动寄函给台北市警察局大同分局长,要求借提,以便供出所犯之罪,因而,当检察官于83年1月初起诉他时,只有中山、信义、万华、松山等四分局移送他的案件,但是,迄台北地院于84年9月判决时,又增加了大同、大安两分局的移送併办案件。不过,之后北院都推翻这些自白案件,以后二、三审的改判、发回更审,有的是量刑问题,有的是细微的调查瑕疵,判决事实与理由几乎是大同小异。

台北地院判决时,援引刑法五十九条,减轻萧国昌之刑为无期徒刑,理由是法重情轻,处以唯一死刑,失之严苛。 上诉高院后,法官认定的犯罪事实还是6件,但是法官认定一审援引刑法五十九条减轻其刑,于法不合,乃改判萧国昌死刑。

没想到,萧国昌在去年3月通过假释,由高院裁定交付保护管束,此次却破坏电子脚镣从澎湖逃回台湾,再度让昔日这段让检警难堪的往事重现,但也显示萧国昌的危险性,须尽速将他逮获。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