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同事母女还塞200元打发 色狼判刑5年

04.10.2017  15:02

派遣工周姓男子,4年前认识要去找派遣工作的精神障碍女子,打电话佯装要带对方和她国小女儿外出用餐,在车上猥亵母女俩,交付200元要她们「闭嘴!」一审依强制猥亵罪判5年徒刑,台中高分院审理后认为周男没有对女童有「揉捏」动作等,改判4年徒刑。

判决书指出,被害女子4年前带国小女儿到一家人力派遣公司找工作,恰巧周男也在该公司当派遣工,见对方模样认为有机可趁,竟暗自抄下记录在派遣公司白板上该女子的行动电话。

相隔数日,周男藉故打电话给对方,佯称要载她们母女外出吃饭,买了外带汉堡后,3人就在车上一起吃,周男趁机摸女童私密处,女童母亲一看到立刻制止喝叱:「社工说不能这样!」

没想到,周男不心虚,反倒是大声责骂女童母亲,还一副「女儿不能摸,就摸妈妈」的轻蔑态度,转身摸女童母亲下体,被害人吓得立刻带女儿跑到车外,周男还拿200元塞在她手中,叫她「闭嘴!」但被害人立刻丢回车上,马上前往报警。

一审依对未满14岁女子、对心智缺陷女子强制猥亵罪,共判5年徒刑;台中高分院审理后,合议庭认为周男在车上猥亵母女俩时,车门未上锁,未将手伸进女童裤内做「揉捏」动作,认定部分犯罪事实不同,改判4年徒刑。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