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洋控王文渊隐匿台化年报 北检今三度不起诉

27.05.2016  12:07

台塑己故创办人王永庆的长子王文洋,质疑堂兄王文渊经营的台湾化学纤维公司年报不实,隐匿秦氏、万顺国际2家法人投资资料,涉嫌虚偽隐匿财务报告,告发王文渊违反《证交法》,但台北地检署认定罪证不足,曾2度将王文渊不起诉。王文洋声请再议,台北地检署今天3度不起诉王文渊。

王文洋指控,王永庆及叔叔王永在创办台塑集团时,将海外财產所得委托台塑总管理处财务部经理洪文雄,在赖比瑞亚登记成立秦氏、万顺国际2家投资公司处理,同时由2家公司在台银开户投资台化股票并信托资產,依2位创办人指示由家族成员担任信托公司管理人。

王文洋认为,王文渊身为台化公司董事长,依法应就台化签核的年报内容实质审查,但王文渊却隐匿台化法人股东包括秦氏及万顺国际及这2家投资公司的信托管理人相互为关系人的事实,涉犯《证券交易法》。

王文渊辩称,他对秦氏及万顺国际2家投资公司的业务并不了解,不知2家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为何,年报是专业经理人制作,他不可能一一核对年报资料。

北检2度不起诉王文渊,但王文洋不服,向高检署声请再议,发回北检重查,检方仍认定王文渊罪证不足,今第3度不起诉王文渊。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