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炳忠按铃控告北检、调查局妨害自由等罪

22.12.2017  15:41
2017年12月22日 13:35 中时 张孝义 律师陈丽玲出示照片,指控搜索票没有法官签名。(张孝义摄) 王炳忠被带上侦防车时被调查人员锁喉,陈丽玲出示照片控告妨害自由。(张孝义摄) 陈丽玲说,王炳忠被扣走的手机、笔电等迄今未归还。(张孝义摄) 王炳忠到台湾高检署声请移转管辖。(张孝义摄)

新党干部王炳忠遭搜索约谈因认为检调的搜索约谈违法,22日中午到台北地检署控告北检及调查局国安站叶丽卿及相关指挥、执行搜索的人员妨害自由、瀆职等罪嫌,王的委任律师陈丽玲表示,由于北检正在侦办王炳忠的案子,所以同时向台湾高检署声请移转管辖。

陈丽玲表示,检调在搜索完王炳忠父母住家后,扣押物品清单收据,居然没有让当事人签名,而且刑事诉讼法规范搜证是拿走电磁纪录,不是抱走电脑,检调当场抱走电子设备的行为不对,迄今3天王炳忠的手机、平板及笔电都未归还。

此外,搜索王炳忠等人住家的调查人员,竟拿出1张没有法官签名的搜索票,陈丽玲说,依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搜索票必须法官签名,没有法官的签名,就己违反刑事诉讼法,因此他们也将声请将当天的搜索票交国外专业鑑定,看看是否事后加盖印章。

对于调查局的执行过程,陈丽玲表示,调查员对王炳忠用「锁喉」的方式押进车内,这根本是妨害自由的行为。

因此,王炳忠提告调查局及北检执行搜索约谈行动的相关人员涉嫌妨害自由、侵入住宅及瀆职。王炳忠说,由于他只知道当时到他家的有调查局国安站副主任叶丽卿,其他的执行、指挥人员,请承办本件控告案的检察官查明。

由于指挥搜索约谈的繫属机关就是北检,也就是违反国安法案正由北检侦办,因此王炳忠也同时到台湾高检署递状,声请移转管辖。

(中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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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3日 07:41 中时电子报 编中时电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