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名嘴王瑞德开告!呛让酸民「留前科」有那么严重?

29.03.2018  01:20
2018年03月29日 00:02 中时电子报 文/天秤座法律网、编辑/ 黄眉青

名嘴王瑞德日前爆料台北市长柯文哲收买名嘴,因为未提出什么确切的证据,让网友对瑞德大酸特酸,王瑞德认为有些网友的言词已侮辱他的人格,因此对不少网友提出公然侮辱之刑事告诉,更呛声侮辱他的人会留下前科,未来无法申请良民证,甚至应徵保全工作都不可能。

●法律评析

公然侮辱、诽谤被判有罪,会留下前科吗?

一般民眾认知的「前科纪录」、「良民证」,是指「警察刑事纪录证明」,即登载个人刑事纪录,法令规范保全、计程车司机等行业从业人员,不得有刑事纪录,所以这些行业的雇主,往往会要求劳工提出良民证。

但其实不是所有犯罪都会登载在良民证上,依「警察刑事纪录证明核发条例」第6条规定有多款不记载之情状,其中「受拘役、罚金之宣告者」不予登载,而网路妨害名誉的犯罪,几乎可说99%都是拘役或罚金的刑度,所以妨害名誉的犯罪被告,还是可以请到良民证,可以说对生活不会有任何影响。所以瑞德呛声的内容,是无法实现的。

面对网路侮辱、诽谤,提告不是聪明手段

妨害名誉的案件,就算判决有罪,刑度也是极轻,告诉人所付出的时间、金钱成本往往高于被告,过去以来,也有诸多将公然侮辱、诽谤除罪化的呼声。而公眾人物更不建议用提告的方式来处理,例如前些时日立委林俊宪和近日王瑞德对网友提告,网友的声请更是有增无减,被骂得更惨,而提告到判决的时间也大约须时半年,缓不济急,大张旗鼓喊告,结果不起诉或呛声内容出错,反而更多了一个被酸的点。有时候,运用其他危机处理的处置方式,退一步,用雅量包容网友的言论,虽然输了一时,但对未来的名声反而是加分作用啊!

(中时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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