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交男女甜蜜春宵 女赶男出门告性侵

09.01.2016  17:52

35岁高姓男子与大他15岁的女网友,甜蜜逛街后返家过夜,高男下班回家,竟发现她反锁家门、搬家当进来,惨遭扫地出门,还被她控告性侵,但她改口「继续告拿不到钱,请不要叫我出庭」。新北地检署认定罪证不足,以不起诉处分。

女网友指控,高男去年10月相约吃消夜,各自返家后传讯息「想念我」,便也到高男家聊天,孰料,高男想上床遭拒后,仍不停哭求她,只好勉强帮他口交,高男竟精虫衝脑、霸王硬上勾,高男完事后承诺养她,她才搬进去一起住,

但事后去电高男上百通电话都转进语音信箱,直觉高男骗她,才决定提告;但高男坚决否认性侵,并辩称「你情我愿」,隔天上班前提醒她休息后再回家,门不用锁,但她一直打电话、传简讯,上班不方便接,等到晚上返家才发现出事了。

高男发现她竟在家里,还反锁家门,一时间没回过神来,哀求她开门拿充电器,一走进去赫见她把家当搬来,费尽唇舌向她解释上班不能接电话,她听不进去,当天只好借住友人家,没隔几天后返家,她竟然还在,百般无奈下才报警。

检方侦办时三度传唤女网友,均未出庭,去电询问时,她竟然说「高男没有钱付赔偿金,继续告也拿不到钱,这样很浪费时间,请不要再寄传票,我也不会出庭」。检方认为,她遭性侵后留在高男住处,有违常理、罪证不足以不起诉处分。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