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產会败诉确定!首件冻结国民党资金处分不合法

15.12.2016  18:36
国民党资金遭冻结的第一个处分不合法确定。(本报系资料照片)

国民党银行资金8亿多元遭行政院党產处理委员会冻结,造成要借钱发党工薪水,案经国民党紧急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停止执行冻结国民党银行帐户的行政处分,北高行审理后,合议庭认为党產会处分不合法,裁定准予停止执行后,党產会不服提出抗告,最高行政法院今(15)日裁定驳回抗告,国民党资金遭冻结的第一个处分不合法确定。

法界人士说,由于党產会在高行作出裁定后,又对冻结国民党资金作出第二个处分,本案虽然是国民党胜诉,但受第二个处分拘束,本件胜诉已无实际效益,资金仍被冻结,国民党只能再循行政诉讼途径寻求救济和解冻,未来若党產会不甩法院裁判,一再就同一事实做冻结处分,就会陷入不断诉讼的情况。

党產会今年9月20日,发函给永丰银行与台湾银行,要求冻结国民党永丰银帐户资金3.6亿元,及每张面额5200万的9张台支都不能提领兑现,理由是这些款项,依不当党產处理条例推定为不当取得的财產。国民党认为党產会的处分违法,9月30日委请律师,紧急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声请停止执行。11月4日,北高行认为因本案情形并无诉愿机关可审查,认定国民党可向行政法院声请停止执行,才符合法意,法官以党產会处分不合法,且有急迫性,裁定准予停止执行。

党產会不服裁定提出抗告,最高行政法院审理后,认为依现代法治国家依法行政的法律规定及原则,行政处分须有法律权根据,且内容必须明确、可能,国民党遭禁止处分的永丰银帐户,党產会的处分内容不明确,且有适法性疑义。

另台银支票部分,党產会是依什么规定,可以限制执票人行使权利也未明确,有损害票据无因性原则及台支支票的市场公信力与安定性,原裁定准许停止执行并无违误,裁定驳回党產会抗告。本案不能再抗告已确定。

(集团连线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