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男酒后强吻心仪女 法院判决:远离她两年半

19.01.2016  22:27

大陆安徽一名常姓男子酒后强吻一名心仪女子,近日,安徽省蜀山区法院首发「禁止令」,判定常姓男子常某在两年半内禁止接触被害人。

中安在线报导,常姓男子于去年8月初凌晨2时许,酒后用力敲门,迫使朱女士打开房门,进门后,他强行抱住朱女士,并推倒在床上实施猥亵行为。朱女士激烈反抗,将常男舌头咬伤,并将其身上多处抓伤。后因常男进入醉酒状态,朱女才得以挣脱并报警。

当天,常男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但是,对于部分细节则辩称因醉酒,记不清了。法院经审理后,依法认定常男的行为构成强制猥亵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零六个月。为保护受害人,并减少再次犯罪的可能,蜀山区法院规定他在两年半内不得与朱女士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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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报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