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爱祝福 桃园同性伴侣所内注记

14.03.2016  13:12

今天是白色情人节,桃园市民政局宣布今天起,开放同性伴侣注记,凡年满20岁单身且双方或其中一方设籍于桃园市者,即可至桃园各区户政事务所申请注记为「同性伴侣」。

民政局表示,桃园市长郑文灿早已多次宣示,基于尊重与理解,「任何真爱都应该被祝福」,因此,市府民政局参酌其他五都的实施方式,拟定注记办法,自今日起开放同性伴侣注记,具体落实尊重人权的价值。

办理同性伴侣注记的市民,只要双方携带身分证,亲自至桃园市各区户政事务所申请办理即可,不受设籍地限制;非设籍本国的市民,请携带护照及居留证等相关证明。桃园市目前採户政系统内之「所内注记」方式,完成注记者,户所将核发同性伴侣注记文件予双方收执。

桃园市指出,虽然依「民法」目前相关规定,台湾的婚姻关系是一男一女的异性结合,无法进行同性的婚姻登记。但在国际上,已有许多国家承认同性伴侣关系;另一方面,台湾其他五都,也都有相关的同性伴侣注记方式,桃园是尊重人权,且对婚姻平权友善的进步城市。

在「民法」未修改前,市府在「白色情人节」的今天宣布,透过户役系统的「所内注记」功能,将同性伴侣注记为伴侣,这是给同性伴侣们的情人节礼物,也是对全天下真爱的最大祝福。1050314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