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安寧疗护制度不周 纠正卫福部
监察院今天说,卫福部实施乙类社区安寧疗护,降低医事人员训练时数,未建构整合性安寧缓和医疗照护体系,安寧疗护品质无以确保,已通过监委江绮雯、尹祚芊提案,纠正卫福部。
江绮雯、尹祚芊调查发现,卫福部从103年开始实施乙类社区安寧疗护,降低训练时数,让原本从85年开始,陆续实施安寧居家、安寧住院及安寧共照,医护人员必须完成80小时的教育训练(40小时安寧课程、40小时安寧病房见习),降低至13小时训练及8小时的见习。
监委指出,许多重要的课程或训练都免修,如「疼痛病理学、疼痛评估与照护」、「吗啡类药物疼痛控制」、「非吗啡类止痛药及辅助用药、困难处理之疼痛与整体痛」、「舒适护理」及为能判别病人是否进入临终阶段而学习的「末期疾病不同的轨线图与存活期预估」等,以致无法确实症状控制及疾病预估,病人不能获得良好照护品质。
监委表示,根据卫福部统计,自103年1月1日实施至104年9月30日止,具备乙类社区安寧资格的医师有177人、护理人员有218人,而实际提供服务的医师、护理人员仅3成(62人及72人),得到安寧照护的人数为331人,其中基层诊所照护病人数仅3人,成效不彰,不但未能达到服务普及目的,甚至造成社区安寧品质无以确保的疑虑。
监委指出,国内目前安寧疗护服务主要由医学中心或区域医院提供,从医院安寧病房转出之末期病人,并未转诊至基层诊所,而基层诊所纵能提供乙类社区安寧疗护服务,却无收案来源,因此多数末期病人,回到社区后就无法获得完整连续性的安寧照护,卫福部至今未能建构整合性照护体系,有疏失。
监委说,依据世界卫生组织(WHO)定义,末期病人只要有威胁生命的疾病,就应有获得安寧缓和医疗照护的权利,当今先进国家多已实施。 她们认为,为维护人的尊严,建议卫福部勿仅就癌症及八大非癌为对象,应研议先进国家已实施多年的「去病化」范围,扩大服务对象,保障善终权益。1050506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