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祀公业拟径移百年老榕树 中市开罚

29.02.2016  16:21

西屯区中清路、环中路附近一株百年老榕树,27日遭廖朝孔祭祀公业管委会主委廖学志径行移植,经过住户、民代及市府介入才让移树作业停止,但老树已被大幅修剪并断根,居民担心对老树造成永久伤害。

农业局表示,这棵老榕树估计有百年歷史,是列管珍贵老树,移植需提计画经树木保护委员会审议通过才能移植,已请第6分局派员对行为人进行笔录,将依树保条例进行裁罚5至10万元。

农业局表示,位于西屯区港尾里恩光加油站后面,即西屯区广昌段173地号0627022受保护之老榕树,已于103年经市府公告列管为本市受保护树木。这棵榕树径约3公尺、冠幅约20公尺、树龄初估有百年以上,树势十分宏伟壮观。

虽然榕树所在地树为地主私人拥有,移植老树仍需依规定提送移植计画,并经树木保护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才可办理移植。廖朝孔祭祀公业管委会曾于104年提送计划,但因树冠庞大且计画进行区外移植,委员认为不宜移植、计画内容也不够详实而未通过审查。

因为树木保护委员会认为移植此树困难度高,移植后短期内恐难恢復原貌,为避免移植该树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已于今年1月21日邀集该树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单位现勘沟通讨论,研议3种方向供土地所有权人选择,包括2种原地保留方式及1种区内全树冠移植方式,期望能创造双赢结果。

根据了解,廖朝孔祭祀公业管委会希望进行区内移植,但是并没有提报计画送审,农业局表示,径行移植已违反台中市树木保护条例,将裁罚5至10万元,目前虽已回填,但若后续未好好保护,造成老树死亡,将再开罚10万元。

农业局也将再派员现勘、了解老树健康情形,协助地主进行后续维护,期待居民童年记忆中的老树恢復健康。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