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离婚结新欢 女回头讨赡养费法官不准

05.04.2016  13:02

徐姓女子和陈姓丈夫登记结婚不到5个月,就以老父要帮忙报税,担心偷结婚挨骂要求先假离婚,陈男事后却发现「前妻」另结新欢,还因没付2万元赡养费挨告,但桃园地院法官调查发现2位证人是签在空白书上也未当场见证,认定离婚和契约都无效,2人仍是夫妻,陈男也免付钱。

陈男与徐女2011年12月16日登记结婚,但徐女瞒着家人未举行婚宴,双方仍各自住在自己家里,隔年5月徐女以爸爸要拿她身分证去报税,担心婚事东窗事发爸爸会生气,要求假离婚,陈男立即顺着妻子找来郭姓友人及张姓表姊帮忙充当证人办离婚。

没想到事后陈男就发现妻子避不见面,还看到她在路上搂着「小王」,不久徐女告他要求履行离婚协议,按月支付赡养费2万元,陈男不甘人财两失也提告诉请离婚无效。

法官传唤2名证人,双双证称是受托于陈男,分别在路边及停车场在空白的离婚证书上签字,徐女未在场未也未当场见证夫妻俩签字,陈男也称是待2人分别签字后才带着妻子到户政事务所办理离婚。

法官因此认定婚姻关系仍然存在,且离婚契约应该要以离婚为前提才算数,因此判陈男胜诉,2人仍是夫妻且不用付赡养费。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