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私酒充斥市场 立委促修法酒类列原制造批号

22.11.2017  20:29
2017年11月22日 18:10 中时 倪浩伦

为遏止影响消费者健康的私酒、假酒,或成分有问题酒类流窜市面,民进党立委施义芳今(22日)于立院质询财政部长许虞哲指出,台湾威士忌合法标示不足,今年稽核查到5万多瓶调合酒,不只威士忌,还包括红酒、高粱、二锅头,游走于法律边缘的调合酒,应标示原始制造商批号,才能有效追溯酒类管理,保护消费者,维护酒类安全。许虞哲回应,将于2个月内召集会议,各单位有共识当然可修法。

施义芳指出,欧洲商会在2017年白皮书提到,台湾威士忌合法标示有所不足,欧盟2011年也发布措施,要求欧洲酒类必须标示原始制造商批号,才能有效追溯酒类管理,提升酒类安全。

施义芳表示,美国商会同样在今年提出白皮书,要求食品、药物或一般消费,都需明确标示產制批号,财政部主管酒类并无同样管制,所以台湾经常发生酒类被拿掉原始批号,或制造商自行编号,有害于產品追溯和安全,「如果不标示,很多私酒之类的会充斥市场。」

施义芳说,台湾2005年公告要求酒类标示產制批号,且据2006年函释,如违反应依《菸酒管理法》第54条处罚。但2014年修法后,54条内容现移到50条,当年函释恐不再适用。因此,他要求,财政部应尽速在近期邀请相关单位修改函释。

许虞哲回应,国库署将在2个月内召集会议,各单位有共识会积极修法,未达成共识就继续研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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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