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习班租用娃娃车 北市推出合格标章

13.03.2016  15:07

台北市教育局今天表示,补习班业者租用交通车或娃娃车,依规定须向教育局报备。今年起推出交通车「核备标章」,方便家长辨识交通车是否合格。

教育局表示,补习班或儿童课后照顾中心接送学生的交通车,可以使用购买或租赁的车辆,目前业者多半与租赁车业者合作,使用租赁交通车接送孩童。

不过,由于租赁车不能统一要求车身顏色及标志,家长不易从外观辨识是否为合格的交通车。

教育局说,今年开始,教育局统一制发「台北市私立短期补习班及儿童课后照顾服务中心租赁交通车核备标章」,要求业者对租赁交通车完成法定报备程序后,将此合格标章放置于交通车副驾驶座挡风玻璃前明显处,以达到辨识及认证的功能。

另外为确保北市学生搭乘交通车时的安全,教育局会同警察局、监理所组成联合稽查小组,针对校园放学时间加强路边拦检。实施核备标章后,更能方便家长及稽查人员辨识合格交通车,以降低业者使用未核备车辆载送学生。

教育局指出,若查获业者以未经核备车辆载运学生等违规行为,将依「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第90-1条规定,处以业者新台币6000元到3万元罚锾,并通知改善,届期未改善者,按次处罚至改善为止,以确保学生搭乘交通车安全。1050313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