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三读 原住民在保留地禁伐可获补偿

18.12.2015  15:01

原住民拥有山林土地,但长期配合政府保育政策不得砍伐。立法院今天三读通过《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补偿及造林回馈条例》,原住民在禁伐保留地内,可申请造林回馈金,首年每公顷12万元;未申请造林奖励且种植林木超过6年者可申请禁伐补偿奖励,自明年起每公顷补助2万元,后年补助3万元。

由于立法院在审查《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补偿及造林回馈条例》时,农委会主委陈保基曾表示,每年所需经费甚鉅,对政府造成长期负担,并需稳定财源才能实现。因此立法院还通过附带决议,若需提高禁伐补偿金额,应由开徵碳税支应。

条文三读通过后,民进党立委林淑芬不满该法,认为是「真补助、假禁伐」,在议场高喊「只有奖励没有惩罚」,更将矛头指向无党籍立委高金素梅,拿《国土计划法》威胁她,简直是「王八蛋」;高金素梅原本不理会林,后来也忍无可忍,回呛「对一个神经病,我不会回应」。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