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三读通过《灾防法》 减轻灾民财务负担

25.03.2016  14:13
立法院三读通过「灾害防救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国民党立委曾铭宗(左起)、王育敏、黄昭顺、孔文吉拿出标语并高喊「灾害防救法通过,灾民权益有保障」。(姚志平摄) 立法院长苏嘉全敲槌三读通过「灾害防救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姚志平摄)

美浓大地震重创台南后,立法院朝野党团着手相关修法。立法院院会今天三读通过《灾害防救法》部分条文,将土壤液化、辐射灾害等列入天然灾害,扩大灾防法适用范围,另外为协助灾民重建家园,灾民于灾后一定时间的健保、农保、劳保、国民年金保险等支出由政府及民间捐款支应,另外信用卡债得以免息并延长还款时间。

有鑑于去年遭受苏迪勒颱风肆虐、台南大地震波及的灾民,都还在重建家园阶段,因此法案还增订「回溯条款」,去年8月6日后的灾民都适用,让更多灾民受惠。

根据三读通过的法条指出,土壤液化、生物病原灾害、动植物疫灾、辐射灾害、工业管线等各种灾害,都纳入灾害防救法适用范围;有鑑于灾害发生时,有不法人士对受灾民眾诈称掌握确切灾情以图利,为收吓阻之效,新增若有心人士藉灾害诈骗,得加重刑罚2分之1。

为减轻灾民重建财务压力,条文增订,灾民于灾后一定期间内的健保、农保、国民年金、劳保,由中央政府支应,并得以民间捐款作为来源;若灾害导致农地和鱼塭灭失,担保品由金融机构依贷款余额予以承担,金融机构在承担时,政府提供最高8成补助。

在税捐减免部分,三读条文指出,灾民自政府或民间领取各项救助金、慰问金或临时工作津贴,免缴纳所得税;灾区内土地及建物,符合一定条件者,得减免地价税及房屋税。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