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要求撤回课纲 教育部:尊重

29.04.2016  15:13

立法院会今天表决通过,要求教育部撤销103年微调课纲以及暂缓实施十二年国教新课纲,教育部表示,尊重立院表决结果,也将移送至新政府的课审会做最终决议,但因课纲涉及专业和师生利益,应完备行政程序和尊重教育自主。

教育部次长林腾蛟表示,针对撤销103年微调课纲部分,尊重立院的结果,但仍然需要依照行政程序,移送至高级中等以下学校课程审议会审议,由课审会做出最终决议,一切都尊重新政府的决议。

至于十二年国教课纲部分,林腾蛟说,今年3月就已经对外宣布暂缓审议,目前教部正在进行前置作业,在22个县市办理说明会,广泛搜集意见,意见汇整后将交接给新政府,再由新政府修改完相关办法,用更公开、透明的方式,启动课审会审议。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