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上班 工资要加倍

27.05.2016  19:17

(中央社记者余晓涵台北27日电)劳动部今天表示,端午节是法定休假日,依「劳动基准法」规定,雇主应依法给假并给薪。如果劳工同意配合于端午节出勤,工资应加倍发给。

今年的端午节就快到了,劳动部今天指出端午节是劳基法第37条及其施行细则第23条规定应放假之日,雇主应依法给假并给薪。

另外,劳动部说部分事业单位或因行业特性,需员工于休假日出勤,如劳工同意配合在端午节出勤,工资应加倍发给。「端午节」如适逢劳工的例假或休息日,雇主也必须让劳工在其他工作日补休。

如果事业单位想要採行比照政府行政机关办公日历表出勤,也就是连休4天,可依第30条第3项规定实施「8周弹性工时」,于经「有工会者,经工会同意,如事业单位无工会者,经劳资会议同意」的程序后调整出勤。

劳动部提醒,包括「端午节」在内的任何一个国定假日之出勤及工资给付,事业单位均应依法办理。雇主如违反相关规定,劳工可检具相关事证,就近向当地劳工行政主管机关申诉。1050527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