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冒名签都更同意书 弟弟5年后才发现

03.03.2018  13:01
2018年03月03日 12:24 中时 张孝义

为了参与台北市正义国宅都更案,62岁的何姓女子趁弟弟长年旅居海外,竟私自在都更案同意书及委托书上冒签弟弟的名字,并盖用印章,何女的弟弟5年后才由阅览都更文件发现姊姊「替他签名」,台北地检署依偽造文书罪将何女起诉。

位于台北市忠孝东路3段上的「正义国宅」都更案,因紧临SOGO百货復兴馆,号称是台北市最大指标都更案,但因为產权太复杂,再加上牵涉利益庞大,延宕甚久。

2008年何姓男子位于正义国宅都更区域内的房產参与龙麟建设的的都更案,但因进度缓慢,何某于是返回海外居处。不料2011年12月底,何某的亲姊姊在台北市仁爱路的都更筹备处,未经弟弟的授权或同意,就在都更案同意书上签了弟弟的名字。

同年12月22日,何女又在都更「委托书」上冒签弟弟的名字并盖上印鑑章,表示何某授权龙麟建设代填事业同意书日期,并向台北市政府都更处行使权利。何某在2016年向台北市都更处申请阅览都更文件,才发现姊姊未经同意就冒签他的名字,因提告。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