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雷舰案 简良鑑筹到300万交保金 快步离开法院

11.11.2017  12:12
2017年11月11日 11:32 中时 刘宥廷 简家人当晚一时筹不出300万元保释金,直至11日早再开庭并筹到钱。(刘宥廷摄)

高雄地检署侦办海军猎雷舰案承造商庆富公司涉诈贷案,检方10日再传庆富前执行长简良鑑,讯后认定简对诈贷过程了解,当庭将他逮捕并依违反银行法等罪声请羁押,法院当晚审理裁定300万元交保,但简家人一时筹不出保金,直至11日早再开庭并筹到钱,简在家人陪同下步出法院,全程面色沉重、不发一语。

雄检根据庆富老董陈庆男提供事证,认定庆富前执行长简良鑑也涉参与向一银为首的银行团诈贷,让案情出现重大进展;据了解,陈庆男父子坦承假增资及诈贷,但强调诈贷是公司前执行长简良鑑主导,目的是弥补集团造舰所需资金缺口。

办案人员持续搜证搜索查扣的资料,发现庆富向银行团请款的猎雷舰文件上,不少都有简良鑑以执行长身份签章,且简男也被搜出私下仍持有庆富内部的业务机敏文件,陈庆男被办案人员查证得知后,另控告简男违反营业秘密法。

检方2度传唤简男到案,他仍否认主导诈贷、参与假增资犯行,随后被他当庭逮捕,依涉犯银行法特别诈欺、公司法虚偽增资、背信及营业秘密法等4罪,声请羁押;高雄地院审理后认为,简虽有投资大陆事业,但最近3年内仅出国3次,每次停留2、3天,并无频繁出入或长期滞留海外等情形,至于检方认为尚有3名证人未到案恐有逃亡串证之虞,此部分举证不足,法官裁定准予300交保,不过须每晚到一心路派出所报到。

法院虽裁定300万元交保,但简家当晚只筹出70万元,法院深夜11点为此开庭,简男却拒夜讯,简聘请的律师多次进出法院要求降低保释金,都未获同意,只能悻然离去,简也在雄院留置室过夜,法官决定一早再开庭决定是否降低保金或暂予羁押直到交付保金;早上9时再度开庭,律师随即向法官指称保金已筹到,不到1小时,简就步出法院。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