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会法存废争议 红会再澄清

27.05.2016  21:26

红十字会法存废争议不断,红十字会总会今天发新闻稿,针对「帝王条款」、万年会长等20项修废法理由进行说明,盼还给红十字会一个公道。

立法院朝野党团24日协商中华民国红十字会法废止案径付二读,国民党团主张在委员会修法讨论,民进党团与时代力量党团主张废止,朝野协商未达共识,协商破局。

红十字会今天发布新闻稿,针对20点修废法理由逐一说明,盼望各界理性客观看待红十字会的价值与贡献,还给红十字会一个公道,凸显台湾在国内外人道救援的力量及贡献。

过去外界常指红十字会法第29条「发起劝募毋须主管机关同意」为「帝王条款」,红十字会说明,这是为因应战时、紧急灾变时争取时效,才规划的紧急募款权,且歷年募款也会经执政党政府指派的理事同意才执行;募款后仍须依「公益劝募条例」等法令,向卫福部提报募款结果报告、每3个月提报执行进度及财务报告、接受卫福部年度专案的年度会计查核等。

至于外界指「红十字会会长无限连任,质疑是万年会长」,红十字会表示,人民团体的会长连任以一次为限,只要修法就可限制连任。

此外,近年有民眾称红十字会为「蓝」十字会,红十字会指出,该会主要收入来自捐款,没有国民党党產,强调严守国际红十字运动7原则,不分党派,盼蓝营、绿营、橘营及其他各党派人士共同支持,为提供台湾的人道救援力量而努力。1050527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