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吃红烧麵竟酒测超标?女子获判无罪定谳

06.03.2018  14:57
2018年03月06日 14:16 中时 林伟信

宜兰吴姓女子前年开车遭员警酒测后超标,她辩称只吃1碗素食红烧麵没喝酒,且后来自行到医院验血也没有酒精反应,但检方仍将她起诉。高院维持一审判决,认定警方未依规定让她先漱口,又不当拒绝她要求抽血复验,判她无罪定谳。

检方起诉指控,吴女在2016年12月21日下午3点多,在不详处所喝酒后,开车于宜兰县罗东镇一处汽车停车场擦撞他车,员警据报赶到现场处理,并对吴女进行酒测,她第1次吹气仪器并无反应,她重吹一次后,仪器显示她的酒精浓度达每公升0.39毫克。

吴女坚称事发前只吃1碗素食红烧麵、没喝酒,要求抽血复验洗刷清白,但进行酒测的员警拒绝,员警强调当时所用酒测仪器还在检验合格1年有效的期间内,无须再验血;吴女当晚10点许到地检署复讯被请回后,立刻到医院自费验血,确认没酒精成分。

宜兰地院审理后认为,酒精进入人体会藉由血液扩散到肺部,检测呼气酒精浓度可反映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但受测前若刚喝过含酒精的饮料,会残留口腔干扰酒测正确性,因此酒测程序规定若有此疑虑,应让受测者先漱口。

法官指出,当时施测员警与被吴女擦撞的车主,都证称没闻到吴的身上有酒气或步履摇晃等异状,员警还对吴女说「我也觉得很惊讶,有酒驾的话就是酒气很重才对啊」等语,可见员警也怀疑酒测结果,但却未让她到医院验血检测,因此判吴女无罪。

检不服提上诉,指称员警酒测程序没有瑕疵,请求改判有罪;高院认为,员警未依程序规定让吴女先漱口,又不当拒绝吴女要求抽血复验、妨害吴女请求调查对自己有利证据的权益,因不能排除酒测仪器出现异常的可能,判吴女无罪确定。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