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毒害 未来持三四级毒品逾5克处刑罚

19.10.2017  15:19
2017年10月19日 14:38 中时电子报 张达智姚志平

新兴毒品泛滥,法务部长已修法,持有第三级、第四级毒品纯质净重逾5公克就处刑罚,草案已送行政院审查中。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天邀请法务部、国防部、财政部、司法院、外交部、警政署、陆委会及国安局官员,就「毒品防制策略与执行成效暨海关疑误放毒品事件及清泉岗毒品查办进度」进行专案报告,并备质询,另审查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第4条及第11条条文修正草案。

中央社报导,法务部长邱太三今天在立法院备询指出,法务部已拟具修正草案,将现行持有第一级、第二级毒品纯质净重10公克或20公克以上加重要件的「纯质净重」修正为「净重」;持有第三级、第四级毒品纯质净重20公克以上始以刑罚处罚的标准调降为5公克,草案已送至行政院审查,顺利的话下个月送到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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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时电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