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那些无中生有的:不要闹了

01.04.2018  20:56
2018年04月01日 20:01 中时电子报 龚邦华

孙安佐事件发生,国内有驻外记者的媒体,大多在第一时间抵达现场做第一手报导。很多不在前线的,也展现各种本领,找各种角度来发挥。

但是,有的实在是错的离谱。其中一个最夸张的例子就是某周刋发了一个耸人听闻消息,来源取自于一个名字也是「Delaware County Jail」 的网站,利用网上消息及截图来臆测孙安佐「未来」的狱友是儿童诱奸犯。

我看到标题当下感觉是莫名奇妙,因为孙安佐目前是所谓的「pretrial detainee」也就是被审判前的拘留者,仍在等待出庭。法官受不受理他的案子都还不知道的阶段。所以媒体不能预设立场或预先审判,认为他未来会有狱友。

然后把连结打开,不看还好,一看昏倒。该周刋引用的监狱是在印地安那州的Delaware County (美国很多州,会有一样地名)根本不是在宾州。也就是完全张冠李戴。这是一个极为严重的错误。

因为是法律案件,不管是警方或律师描述这起事件用的专有名词,必须仔细推敲。

我自己体会是,这一次孙安佐被补,第一时间应该好好研究的是警方手中的Affidavits (口供)。

我在採访上达比警察局长奇伍德就拿到这份文件。当时没有好好推敲,仔细一读发现一个重要关键,就是警方有念宪法赋予他的权力给他听,但是孙放弃法赋予他的缄默权,还自愿签下他的声明,类似自白书。

后来我问他的律师这是否是一个严重错误?他马上回我一个「Yes!」

而根据他的口供,他被起诉罪名是「Terroristic Threat 」,但是上面有号码,是宾州法律代号,上网一查就会发现他是犯了这个罪的哪一个部分。而这个「Terroristic Threat」每个州的判法都不一样,在宾州如果被认定有罪,是First Degree of Misdemeanor (一级轻罪),最高五年。

结果媒体大幅报导了半天,最基本的逮补过程和罪名都没有在第一时间去把它搞清楚。

我必须承认,我并非法律专业记者,因为这个事件,我学到了许多平常不会接触的法律知识,増长见闻。

如果媒体没有派记者在前线採访,取得第一手消息,但是却有压力要发文。为什么不去花时间解释和案件有关各种法律名词以及相关规定,教育大眾?

如果没有兴趣,至少可不可以不要张冠李戴,无中生有?

因为这件事告诉我们什么?就是玩笑不能乱开,媒体切忌幸灾乐祸,什么狱友可能会是儿童诱奸犯,一点都不好笑!好吗?

(中时电子报)